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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可以减免吗?

2021-03-04 00:00:00

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带来的不单单是人们生活上的便利,更多的是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因此环境保护税就显得尤为重要。环境保护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先提出的,他的观点已经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我国也于18年开始执行。那么在会计实操中,关于环境保护税,哪些情况可以减免呢?

南阳代理记账小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率方面,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南阳代理记账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哪两种情形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南阳代理记账小编为你讲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南阳代理记账小编对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1)应税大气、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2)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3)应税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大大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对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为实现园区经济绿色发展提供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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